首星期的課堂,自然談了一些音樂劇起源。史料不談,但有兩項重點,我認為是討論香港音樂劇時很容易忽略的。
首先,香港的製作是很難界定為商業製作還是為藝術而製作的 (政府給予藝團資助,但衡量資助的準則卻跟入坐率有關)/(紅館演出和實驗作品除外)。反觀美國音樂劇的起源,就很清楚明確地源自商業劇場。可以看到,音樂劇誕生的目的就是要取悅觀眾,賺取利潤。(後來有先鋒創作人將音樂劇視為一種藝術形式,作出實驗和突破,這是後話。) 所有製作人,不論前衛不前衛,他們的任何嘗試都需自負營虧。商業劇場面對觀眾最實際的劇評(買票或不買票),迫使一班監製、創作人和表演者都積極面對觀眾的反應。可以想像,他們在創作時要同時考慮
「這樣能將我想說的東西傳遞給觀眾嗎?」、「這演出能打動觀眾嗎?」等問題,而不是單純地挑戰藝術形式或偏向於理念化的實驗。我認為這是美國音樂劇成為二十世紀最普及的現場表演藝術的原因。(不敢說最成功,成功各人定義不同,在我心目中音樂劇卻是最成功的表演形式。)
另一點有關音樂劇的敘事方式較為深入和偏向概念:音樂劇是以Musical Number (不懂翻譯,「歌舞」?「歌舞場面」?都詞不達意!) 來建構(construct)的。不肯定比較是否正確,例如電影則是以鏡頭和剪接建構的。音樂劇的前身 Vaudeville是一種包含不同表演類型、互不相干卻又經過精心編排的演出 (想像《歡樂滿東華》吧!各項表演不相關,但仍然有推進和「最令人期待」的環節)。由於競爭激烈,每一個環節都必須非常精彩,而且包含著一定程度的起承轉合以保持觀眾注意。1927年Oscar Hammersten II 在改編小說Showboat時,便將每一個Musical Number完整地寫成一個One Act Play (也是他教Stephen Sondheim的其中一項要點),內容清楚交待角色性格及經歷又同時推展故事。因此在Acting Scene相對較簡短的情況下,仍然可以完整地演繹了一個經歷三代的演藝人故事。而Showboat亦一般被認為是史上第一個音樂劇(Book Musical),重點在於它能整合歌、舞及能成功地敘述故事 (而且內容是有關種族和面對生命的嚴肅題材)。由此可見,一部音樂劇是否成功的確建基於Musical Number寫得好不好。這裡說的好當然不止於音樂動聽、用字傳神等,而是能否表達故事中的戲劇元素和衝突。
1936年Showboat電影版中,最著名的其中一首Musical Number 名叫
Ol’ Man River。歌曲本身已經充滿戲劇張力 (黑人受盡歧視,生活艱辛 " I'm tired of living but scared of dying"。但見著河流,希望學會它的睿智。另外再加上一班黑人Chorus 在第二段加入等)。歌曲其實可以獨立成一個表演,但在整套Showboat中安排這個Musical Number 便一次過交待了角色、時代背景、感情宣洩、河流在劇中的隱喻以及為整個劇建立了一個立場(made a statement)(個人理解:演繹現實的殘酷,人要學會面對現實,才有機會在生命洪流中生存甚至獲勝)。唯獨是Joe (片段中的黑人)並非劇中主線,因此在交待情節上的功能並不明顯。
沒有留言:
發佈留言