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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12年10月11日星期四

視覺主宰音樂的演出,GHOST the musical觀後感



當製作人意圖完全依賴舞台效果來取悅觀眾,而放棄了捉緊核心主題的時候,演員在舞台上就算是最細微的一個動作,或一件最不起眼的道具都會顯得多餘。除非你是舞台科技狂熱份子甚至從業員,否則一張主題公園的門票可能更滿足到你欣賞特技效果的欲望。

GHOST the musical (2011倫敦/2012百老匯)在倫敦的演出在剛剛完結(6/10/12),我看的應該是最後的第四場吧!1990年的《人鬼情未了》電影打動全球無數人心,憑著的應該不是一兩個電影特技 (半透明、物件移動我們在《如來神掌》已經看過了!),而是戲中男女主角的愛,以及二人相愛卻未能到老的遺憾。可惜在音樂劇版本中,我們見到製作人(有可能是怕與電影直接比較吧!),基本上將感情主線看待成將一系列舞台特技與效果串聯的工具。觀眾可以看到大型漂亮LED WALL、自動轉景、魔術、飛天、消失、穿牆等等等等特技,忽然之間我們又回到Vaudeville時代看著一個又一個精彩Act。持平地看,製作人的確為一個舊愛情故事注入了新元素,使之變身為充滿觀能刺激的演出,而「靈魂出竅」的處理更是簡單直接兼有效。只不過作為觀眾,經典在前,很難不帶某種期望入劇院,而帶了特定期望的人則往往要失望而回。

還會觀看/已經看過的朋友可有留意, “More” (講述紐約繁忙生活) 是我認為最失敗的一場musical number。該場面內容空洞、沒有實質故事推展或角色塑造,為了補鑊只好用上大量LED WALL影像,展示一下時鐘和股票上落圖,Ensemble則在做一些「繁忙都市人」主題(motif)動作 (還很難用上舞蹈一詞)。觀眾接收到的則只有「繁忙紐約」。然而,誰又不知道紐約作為世界金融中心有多繁忙?乾脆一點的做法或許是一個轉景加音效(或音樂),怕倫敦觀眾不知故事發生在紐約的話,可以加帝國大廈做背景或大大隻字寫NEW YORK。可以簡單直接時,何必多此一舉?

最後,買視線受阻門票(restricted view seat)有一好處,就是可以看清特技與魔術的破綻!




視覺元素豐富有一定好處,起碼很容易剪出一條好片頭!

官方網站:

  Piccadilly Theatre

後記:問過二十出頭朋友的意見,他們卻相當喜歡此劇。口味這回事,真的很個人...











2012年10月8日星期一

洛杉磯(睇)演出


九月隨團到洛杉磯演出,順道欣賞了兩個半音樂劇,觀後感如下:

1)      The Book of Mormon

2011年橫掃9個東尼獎的The Book of Mormon,是次欣賞的為全國巡迴製作LA站。年輕人找尋人生意義,發覺現實與理想不一樣甚至懷疑自己信仰的主題,相信任何時代都受落。而用歌舞和喜劇手法去談大意義亦一向是百老匯傳統。今次The Book of Mormon更是節奏超快,目不暇給。快,一來是故事上的推展,在對白上可以在三兩句內便表達了一個意思或攪了一個GAG,同時亦很快便推展到下一首歌,這是編劇精心安排及彩排的成果(South Park的創作人,可以想像到吧!)另一方面是舞台調道上的快,不過並不是百老匯豪華製作科技搭夠那種,反而是因為用了比較簡約的怖景(在百老匯製作來說,是相對簡約的了!),再加上演員的配合和用上大量電腦燈,使所有歌舞場面和場景轉換都很「快」,快得像MV。可以說,在敘事風格上,The Book of Mormon加入了很多荷李活電影、MV及廣告風格,畢竟百老匯大製作的目標觀眾多為遊客及不一定是劇場常客,這種手法的確正路。順帶一提,音樂上我會估計因為和角色偏重於一大班男性角色,而且年齡和音域都會相近,因此會感到(特別是音域上)變化不大。(我討厭說是作曲家的問題,因為他們寫Avenue Q 時有很豐富的變化!所以我要為他們先找一個理由!)




2)      Silence! the musical

自稱為《沈默的羔羊》未授權惡攪版的Silence! the musical,奪得Off Broadway Alliance 的最佳音樂劇等多個獎項,但不排除小型製作叫座力不足,一般都會有多幾個不同程度的獎項/頒獎禮幫忙宣傳。而且小劇場觀眾口味可以很不同,各花入各眼。《沈默的羔羊》的故事大家都知,不知也不重要,因為Silence! 大玩的是低俗,而且玩得很盡,屎、尿、屁齊備,要睇的話要有心理準備了!不過如果對原電影有多一點印象的話,感受和享受會多一點,因為這樣才知道他們在惡攪些甚麼。演出在一個大約200位的劇院進行,舞台沒有flies (或他們沒有用),不得不讚的是在如此有限的空間,大約8個演員便可以交代出《沈默的羔羊》的故事,而且無界線地惡攪,當中涉及很多空間的運用和用歌舞去敘事/攪笑/惡攪的技巧。話說回來,故事大家耳熟能詳才可以使創作人不用花太大氣力去說故事,而可以集中火力去惡攪。這種選材的智慧,就不是人人都有。




3)      For the Record presents John Hughes @ Rockwell Table & Stage

名雖然長,但實質是一個餐廳演出,大約8位演員用劇場的方式演繹多首80年代歌曲,歌與歌之間有少量對白相連。概念雖然不新,但卻是一個值得令我反思的演出。演出簡單直接、節奏明快歌接歌、載歌載舞、走位充分利用整間餐廳、燈光音響配合得宜,演員唱得盡情觀眾睇的HIGH。特別要提演員的歌唱風格與技巧統一,如非系出同門或精密Audition,就只好加排Singing session夾齊,而當中牽涉好大的力氣去調節。簡單兩個字,超班。我從不認為香港「需要」有這種entertainment,而是香港根本不會有。抽去租金和文化背景問題,我們的觀眾接受嗎?有這樣的演員嗎?為什麼?